請惠洽本院智財技轉處專案經理詢問詳情,建議先請本院智財處技轉經理協助簽訂保密契約後,才啟動商談。
若已確認廠商有授權意願,所有創作人需向本院(智財處轉利益衝突管理委員會)提出利益揭露聲明,經本院利益衝突管理委員會確認後,才能啟動技轉條件協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