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院承接廠商資助之研究計畫,
計畫主持人與廠商共同研發前,您需要先知道什麼?
計畫主持人應確認以下三項事項,
- 利益衝突揭露
須送法制處進行利益衝突審議與管理。 - 填寫資助計畫審查表
包含技術說明、預算填寫等,如涉及人體、動物或生物安全等議題,亦須送相關委員會審查(IRB、IACUC、IBC)。 - 送交所屬單位辦理審核
審查表須交由所屬單位審核後,以公文函送院本部。
參考下圖,快速掌握申請重點!
如您需要更進一步說明合作類型、流程與授權方式,歡迎聯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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