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說來,研究成果不一定要取得專利權才能對外技轉。
因為智慧財產保護方式不止專利權,尚有著作權、植物品種權及營業秘密等其他不同的保護方式。
但在公開予他人(含發表論文或張貼海報)前,若未能事先做好規劃,可能會喪失保護的機會,
因此希望由本院智財處的智財經理及技轉經理協助您事先做好規劃,而簽訂保密契約就是最基礎的保護方式。
詳情請洽本院智財技轉處專案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