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研究院為促進研究成果之交流與運用,得將本院研究人員所研發之研究材料提供予院外單位,並透過材料移轉契約(Material Transfer Agreement, MTA)約定材料之使用範圍、權利歸屬及雙方相關權利義務。 院外學研機構、企業或其他單位如有取得本院研究材料之需求,可提出材料移轉申請與諮詢,並依個案辦理後續材料移轉事宜。
1. 如何申請取得中研院的研究材料?
院外單位如有取得本院研究材料之需求,可透過材料移轉申請與諮詢表單提出需求。材料移轉案件將依個案需求辦理,並由本院與申請單位簽署材料移轉契約(Material Transfer Agreement, MTA),約定材料之使用範圍及雙方相關權利義務。
2. 取得材料需要支付費用嗎?
本院材料移轉可能為無償,亦可能收取材料移轉費用;實際費用及付款方式將依個案於材料移轉契約中約定。
3. 取得材料後,可以自行使用、提供他人或作商業利用嗎?
應依材料移轉契約約定的範圍使用。
原則上,材料應於約定之場所,由指定之研發人或其親自指導監督之人員使用;未經本院事前書面同意,不得任意提供予第三人。涉及材料或修改材料之商業利用時,亦應依契約約定辦理,必要時須另行取得本院授權。
